发布时间:2015-10-14
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机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有表决机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人及其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太会应改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
3、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属于正常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认识。
4、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
5、在表决时,党员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态度,不宜提倡。积极的态度是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把不了解的情况弄清楚。
6、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入党问题,则应逐一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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